管理團隊
陳永康先生 主席兼執行董事
陳永康先生為執行董事兼主席,並為本集團創辦人。陳先生於2015年5月5日獲委任為董事,並於2015年11月27日獲任命為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陳先生於電子工程及資訊科技行業擁有逾29年經驗。陳先生負責為本集團制定整體策略、規劃及業務開發計劃。
- 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
- 薪酬委員會成員
- 提名委員會成員
周傑懷先生 執行董事
周傑懷先生為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兼總經理,於2007年10月加入本集團。周先生於2015年11月27日獲委任為董事,並於2015年11月27日獲任命為執行董事。自2015年3月16日起,周先生出任Pismo Research (Malaysia) SDN. BHD.董事。周先生在資訊科技行業擁有逾19年的銷售及市場推廣經驗。其於2007年10月加入本集團,並擔任產品管理及市場推廣經理,後於2008年4月晉升為總經理。彼負責本集團產品開發、管理及實施銷售及市場推廣策略。
- 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
莊明沛先生 執行董事
莊明沛先生為執行董事兼硬件工程總監。莊先生於2015年11月27日獲任命為執行董事。莊先生在硬件產品開發擁有逾12年的經驗。其負責本集團硬件開發、採購及生產的全面管理。莊先生於2007年1月加入本集團,擔任產品開發經理,後於2011年2月晉升為硬件工程總監。
楊瑜先生 執行董事
楊瑜先生為執行董事兼軟件工程總監。楊先生於2015年11月27日獲任命為執行董事。楊先生在軟件開發行業擁有逾17年的經驗。其負責本集團軟件開發的整體管理及質量保證。於2007年1月,楊先生加入本集團,擔任產品開發部首席工程師,後於2011年2月晉升為軟件工程總監。
- 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
趙芷盈女士 執行董事
趙芷盈女士為執行董事兼總法律顧問。趙女士於2024年10月2日獲任命為執行董事。趙女士於2022年8月加入本集團,擔任法律顧問,後於2024年9月起擔任本集團總法律顧問。她就集團的企業發展事務提供意見,並監督本集團的法律及知識產權職能。她在 2021 年在香港認許為律師及在 2023 年成為認可ESG 策劃師 (CEP®)。
余健添博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余健添博士於2016年6月21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余博士現為莊明能源有限公司(一間經營生產鑄造、鍛造、機械加工、二次加工及精加工核能及常規發電、石化及煤液化壓力容器所需大型鋼組件的設備以及其他重工業所使用設備的公司)董事。自2004年5月至2006年10月,余博士擔任Allied Telesyn Hong Kong Limited(安全IP及以太網接駁解決方案供應商)北亞區董事總經理,及自2006年11月至2008年5月擔任Blue Coat Systems HK Limited(一間提供商業應用、網絡架構及資訊科技解決方案服務的公司)董事總經理。其後自2008年7月至2009年5月,余博士擔任SAP Hong Kong Co. Limited(一間總部位於德國的企業應用軟件供應商)銷售渠道及合作高級經理。自2009年6月至2010年1月及自2010年2月至2014年12月,余博士擔任莊明設備有限公司(一間提供售前支援、安裝及售後支援的公司)的工程服務組總經理及總裁。
- 審核委員會成員
- 薪酬委員會成員
- 提名委員會成員
何志霖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何志霖先生於2016年6月21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1980年8月至2000年2月,何先生受僱於香港電訊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為香港電訊服務供應商,股份代號:00008;該公司於2000年被電訊盈科收購兼併後更名為電訊盈科香港電訊有限公司),何先生於該公司擔任的最後一個職位是企業規劃及發展部集團經理。隨後,何先生加入了新意網集團有限公司(一間原於聯交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其後於2018年1月22日轉移到聯交所主板(股份代號:01686),提供網絡中立數據中心服務、衛星分佈網絡的安裝及維護、纖維光纜、網絡及安全監測系統以及無線及寬帶網絡項目的諮詢服務等服務),在該公司於2000年首次公開發售期間擔任首席技術官,於2000年6月獲委任為執行董事,後於2001年2月辭去執行董事職位。自2002年8月至2003年10月,何先生加入了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為香港能源供應商,股份代號:00003),擔任資訊科技部策略規劃經理。隨後,自2007年6月至2009年2月,其加入了為之光電(集團)有限公司(一間設計及生產用於全彩顯示屏、訊息標誌、交通訊號燈、自動照明以及用於LCD電視及專業照明的LED背照燈產品的公司),擔任營運總監。自2010年4月以來,何先生一直擔任香港中文大學網絡編碼研究所總經理一職。
- 審核委員會成員
溫思聰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溫思聰先生於2016年6月21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07年3月1日以來,溫先生擔任威來利有限公司(一間專門提供企業諮詢及培訓的公司)董事及自2004年9月27日以來擔任怡邦行控股有限公司(一間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主要於香港從事建築五金、浴室、廚房設備及傢俱設計的供應,股份代號:00599)獨立非執行董事。溫先生亦於香港理工大學及香港會計師公會舉辦工作坊。
- 審核委員會成員
- 薪酬委員會成員
- 提名委員會成員
傅錦祥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傅錦祥先生在電子和半導體行業擁有超過 40 年的經驗,涵蓋工程、製造、行銷、銷售和高級管理等領域。 他於 1983 年在萬力半導體香港有限公司開啟職業生涯,先後擔任過一系列工程和行銷職位,並於1989年加入飛利浦(香港)有限公司擔任市場經理。隨後,他於1989年至1992年在新加坡希捷科技(Seagate Technology Pte. Ltd)擔任高級工程經理,負責生產線工程並管理一支由過百名工程師和技術人員組成的團隊。1992年至 2006年間,他任職於全球半導體製造商──意法半導體(STMicroelectronics),並在台灣和亞太地區擔任過一系列高級職務,包括意法半導體台灣有限公司總裁和大中華區副總裁。2006年至 2007年間,他為一家香港電子製造服務商──香港新進科技有限公司擔任全球行銷和銷售副首席行銷長。2008年至2019 年間,他任職於安富利(Avnet),從安富利中國區總裁晉升至安富利亞太區總裁。2020 年至2023年間,他擔任 Rand Technology Asia 的總裁兼董事總經理,在任期內大幅提升了該公司在亞洲的業務。 傅先生於 1983 年從香港中文大學畢業並獲得電子科學學士學位,其後於 1990 年獲得香港大學工業工程碩士學位。
- 提名委員會主席
- 審核委員會成員
- 薪酬委員會成員
劉健培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劉健培先生在物流業擁有超過 25 年的豐富經驗。他於 2000 年 4 月加入 KLN Logistics Group Limited(前身為嘉里物流聯網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636)。劉先生在該集團內歷任多項要職,且目前擔任董事總經理(綜合物流),負責領導該集團的功能開發與業務運作,並統籌集團綜合物流的策略性業務合作。此前,劉先生曾在1993年至1997年任職於嘉里貨倉集團有限公司,並在1997年至1999年任職於東方物流有限公司。 除企業職務外,劉先生亦長期致力於物流及貿易行業的社會公職服務。他自 2022 年起擔任香港貿易發展局「一帶一路」及粵港澳大灣區委員會下屬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貿易及投資工作小組委員,並自2020年起擔任該委員會副委員。他自2024年起擔任香港總商會運輸及物流委員會副主席,並於 2020 年加入該委員會。他曾擔任的公職包括:香港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顧問委員會委員(2019-2025 年)、以及香港政府統計處統計顧問委員會委員(20182024 年)、香港政府運輸及房屋局下的航空發展及三跑道系統諮詢委員會(2017-2023 年)及香港運輸及房屋局下屬的香港物流發展局及其基建支援小組委員會(2014-2021 年)。 劉先生於 1991 年從香港城市理工學院(現香港城市大學)獲得商業研究文學士學位。
- 薪酬委員會主席
- 審核委員會成員
余敏華女士 獨立非執行董事
余敏華女士是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會計師,在會計、基金管理和財務管理方面擁有數十年的經驗。 余女士於1997年加入安永會計師事務所(Ernst & Young)開啟職業生涯 ,離職前擔任審計經理一職,負責跨行業的上市公司及私營公司之審計、盡職調查及上市申請。2004年至2009年間,余女士在一家在香港和中國內地擁有投資組合的家族辦公室──寶華集團擔任包括財務總監(北京分區)在內的管理職務。2009年至 2011年間,她擔任恆基兆業地產集團的高級專案審計師,負責監督審計團隊。2011年至 2025年間,余女士在獨立私募股權公司豐泰地產投資任職,從財務經理晉升至庫務總監。她在基金管理、財務報告和資金管理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並具備在併購及變現項目中處理交易執行及融資事務的專業經驗。 余女士於1997年畢業於香港理工大學,取得會計文學士學位。
- 審核委員會主席
- 提名委員會成員
審核委員會
- 余敏華女士
- 余健添博士
- 何志霖先生
- 溫思聰先生
- 傅錦祥先生
- 劉健培先生
薪酬委員會
- 劉健培先生
- 陳永康先生
- 余健添博士
- 溫思聰先生
- 傅錦祥先生
提名委員會
- 傅錦祥先生
- 陳永康先生
- 余健添博士
- 溫思聰先生
- 余敏華女士
風險管理委員會
- 陳永康先生
- 周傑懷先生
- 楊瑜先生
本公司致力保持高水準之企業管管治。本公司董事相信,對本集團成長以及保障及提高股東權益而言,完善而合理之企業管治常規實在不可或缺。 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原則強調有效之董事會、健全的內部監控、合適之獨立決策、透明及向本公司股東問責。董事將會持續監察及修訂本公司之企業管治政策,確保該等政策符合上市規則之一般規則及準確規定。